冷卷圆柱螺旋拉伸弹簧技术条件(六)
试验负荷按下式计算:
式中:Ps——试验负荷,N;
τs——试验负荷下的应力,N/mm2;
d——材料直径,mm;
D——弹簧中径,mm。
5.1.2 弹簧负荷的测量在精度不低于1%的弹簧试验机上进行。
5.2 弹簧直径用通用或专用量具测量。
5.3 自由长度用通用或专用量具测量。
5.4 两钩环相对角度采用目测或用样板测量。
5.5 钩环位置度用通用或专用量具测量。
5.6 钩环钩部尺寸用通用或专用量具测量。
5.7 外观采用目测或用5倍放大镜检查。
5.8 表面防锈处理按有关技术标准或技术文件进行检查。
6 检验规则
6.1 产品的验收抽样检查按GB 1239.5的规定。
6.2 弹簧其他项目的检验,按本标准第4章的有关规定。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7.1 弹簧在包装前应清洁干净,并进行防腐处理。然后用结实不透水的中性纸或塑料袋包装后装入包装盒内。根据使用要求也可采用其他包装方式。
7.2 弹簧应包装可靠,每箱重量不超过25kg,也可根据需要用集装箱运输。
7.3 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。合格证包括下列内容:
a. 制造厂名称;
b. 产品名称、机型及零件号;
c. 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;
d. 技术检查部门签章。
7.4 包装箱外部应标明:
a. 制造厂名称、商标及厂址;
b. 产品名称、机型及零件号;
c. 件数;
d. 毛重;
e. 收货单位及地址;
f. “小心轻放”、“怕湿”等标记;
g. 出厂日期。
7.5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和干燥的仓库内。在正常保管情况下,自出厂之日起12个月内不锈蚀。
7.6 对标志、包装、运输与贮存有特殊要求的,应由供需双方协议规定。
附 录 A
材料抗拉强度
(补充件)
表A1 N/mm2
表A2 N/mm2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归口。
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机械标准化研究所、天津弹簧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俊山、肖椿霖、马振挺、陆锡祺、陆培根、王慈芳、俞丽仙。